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世界史、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学、生物学、生态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及其他相关学科领域。
博士后分为两类:
1.一类博士后:35周岁以下,在中国科学院、中国社科院、排名不低于我校的国内高校、所在学科不低于我校同学科排名的高校或世界排名前500位(国际公认的四大全球大学排行榜:ARWU、QS、THE、US News)高校或科研机构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超过3年的博士,或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博士。
2.二类博士后: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超过3年的博士,或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博士,具有较强的学术潜力。
(一)薪酬待遇
博士后薪酬主要由学校年薪(含起点年薪、奖励年薪)和项目资助经费组成,采取“下有保底,上不封顶”的方式,部分获项目资助的优秀博士后在站人员年薪累计可达百万元。
1.起点年薪:
(1)一类博士后:聘期三年,聘特聘副研究员,起点年薪22万元;
(2)二类博士后:聘期两年,聘特聘助理研究员,起点年薪20万元。
起点年薪含国家或省财政资助博士后经费,现行标准为每人每年15万元,若国家或省财政调整经费标准,则随之调整。
2.奖励年薪:
博士后在聘期内依托我校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获以下科研项目可提高年薪标准,从进站当月补齐:
(1)获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年薪增至25万元;
(2)获国家基金青年项目,年薪增至30万元;
(3)获国家基金面上项目,年薪增至35万元。
学校鼓励有条件的二级单位、合作导师及团队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发放绩效津贴。
3.项目资助:
获批各类博士后资助项目者,除享受学校年薪(派出项目除外)外,同时全额享受项目资助经费,叠加累计,学校不作扣减,主要包括:
(1) “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项目。每年资助博士和博士后200名,省财政给予每人50万元生活补贴。
(2)“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广东省财政每年资助100名优秀在站博士后科研人员、申请进站博士后流动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每人资助40万元。
(3)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海外青年人才引进博士后资助项目。采用“核实认定、不限名额”的方式,面向业内公认全球排名前200的高校引进国(境)外博士毕业生,广东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30万元生活补贴(不再重复享受国家或省财政资助博士后经费15万元),两年60万元。出站后留粤工作的,省财政给予每人40万元住房补贴。换言之,获该项目的一类博士后,起点年薪为:37万元,奖励年薪为:40万元、45万元、50万元。
(4)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财政资助每人每年30 万元(不再重复享受国家或省财政资助博士后经费15万元),两年60万元。换言之,获该项目的一类博士后,起点年薪为:37万元,奖励年薪为:40万元、45万元、50万元。
(5)“香江学者计划”。国家财政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和30万元港币。
(6)“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国家财政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国(境)外拟接收单位机构或合作导师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或接近)。
(7)“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国家财政资助每人3万元。
(8)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特别资助:15万元;面上一等资助:8万元;面上二等资助:5万元。
(9)其他国家和广东省设立的资助项目。
(二)其他福利
1.博士后可按规定租住博士后公寓(一般为两室一厅,配备基本家具);如无法安排博士后公寓或博士后自行解决住房,学校提供租房补贴每月3000元,发放期限与聘期一致;
2.学校按规定为博士后缴纳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学校应缴部分从学校账户支出,不包含在博士后年薪内);
3.博士后参照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学校医疗待遇和体检待遇;
4.博士后子女可按有关规定报读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5.博士后可按规定申请落户,将人事档案等转入学校管理;
6.博士后可参与职称评审,指标单列;
7.学校支持博士后申报各类项目;
8.博士后可按相关规定享有学校公共资源服务。
1.个人申请。
申请者通过浏览华南师范大学博士后之家网站,了解相关信息并联系合作导师,初步达成合作意向后,填报《华南师范大学博士后申请表》,连同相关附件材料一并提交到二级单位审核。
2.学院评审。
(1)资格审查。二级单位根据招聘公告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
(2)学术评议。二级单位学术分委员会或专家评审组召开评审会议,通过面试面谈、学术报告等形式对申请者的学术水平、发展潜力、与学科发展的契合度等进行综合评议,提出建议名单和聘期工作任务建议。
(3)综合考察。二级单位通过多种方式对申请者的政治思想表现、学术道德、团队合作精神等进行考察,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聘期工作任务和薪酬待遇建议。
3.体检公示。
二级单位安排拟聘人员进行入职体检,体检合格者,在二级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二级单位将拟聘人员材料报送学校人事处(博管办)。
4.核准报批。
人事处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评审情况、工作任务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确定薪酬待遇和工作任务,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审批通过的,通知办理进站报到手续。
聘期任务由学院(学科)根据学校标准,结合学科特点和个人实际,以合同约定。
学校鼓励博士后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潜心研究,产出高水平成果。学校为博士后出站人员搭建多元化的发展通道:
1.聘期内,学术水平和成果达到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即纳入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管理,兑现相应薪酬待遇。
2.聘期考核优秀并达到学校规定条件的,作为骨干教师,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3.聘期考核优秀且在我校获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视学科发展需求签署长期聘用合同。
4.聘期考核优秀但未在我校获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按一类青年英才续聘。
学校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6-20-85217886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510631)
各二级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
电子邮箱:bgb@scnu.edu.cn为防止简历丢失请抄送至:scnuedu_bgb@126.com(邮件标题:姓名+学历+学科+应聘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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